2010年4月26日 星期一

投資 或 投機?

在許多巴菲特相關書籍中都有提到【投資】及【投機】兩名詞,個人認為了解兩者之間的差異能有許多好處,能讓自己在買入股票時立即明白辨別何種交易行為。Graham曾經定義:投資就是在經過完整的分析研究之後,認為可以確保本金的安全,並能得到令人滿意的報酬。不符合這些要求的操作便屬於投機。在其他書籍中提到:如果你僅是考慮合理價位買入持有即是投資,如果是以賺取價差為出發點就是投機。

在我觀念裡Graham之定義非常清楚明白指出投資應是【1】經過完整分析後,認為標的物符合其價值,在【2】適合的安全邊際下買入此股票,然後【3】長期持有著享有滿意之回饋報酬;而其他不符合上述條件之交易都應當稱為投機。藉由此觀念來回想自己過往的交易模式,我發覺自己95%都屬於投機,而當時動機往往如:產業前景看好、法人大量買進、報紙雜誌建議買進、朋友內線消息..等,至於結果大多都是虧損收場,在交易過程中自己內心更容易因為股價的漲跌而感到貪婪及恐懼,每天都不自覺被數字吸引而擾亂心情。

至目前為止,自己是巴菲特投資法的幼稚園小班生,懂得觀念不算多,但我卻發現自己以往對股價神經兮兮的反應減少了,對法人及內線消息更是左耳進右耳出,漸漸能夠將心情由自己來掌握,其原因很簡單,每當我有交易衝動時便反問自己:這是投資 或 投機?如果是屬於投資是否有符合Graham的三項投資要素?經由簡易的反問句,不需幾秒鐘便能夠讓自己冷靜下來,漸漸的讓自己符合投資的定義。

自己再將Graham的三項條件轉換成自己的執行Work Item,:
  • 【1】是否已經完整看過財務報表,且公司符合自己設立之滿足條件?
  • 【2】股價是否已經到歷史平均低本益比位置?
  • 【3】股票是否長期持有而不賣出,除非股價高到離譜、大環境不適經營、經營者搞爛

雖然很簡單的條件,但親自實踐起來卻是一點也不簡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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